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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报业版权回顾与展望

作者:中国报业协会 更新时间:2025-01-23 来源:

2024年,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是站在党和国家事业战略全局高度提出的重大任务。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健全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版权保护扮演着重要角色,有利于维护良好的新闻市场秩序,加快构建数智融合传播矩阵,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整体而言,2024年我国报业版权态势向好,版权产业展现出强劲发展势头,版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但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发展,版权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加强版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成为文化产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报业版权保护要以进促稳,以先立后破的态度和循序渐进的速度,不断优化版权治理格局。

以进促稳:2024年我国报业版权保护现状

回顾2024年,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带来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时代语境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相互交融,中国报业版权保护更加系统化、法治化、智能化。围绕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这一共识,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服务体系,推动版权治理更加系统化。同时,为了加强版权运用和保护,相关部门出台并修订了一系列版权法律法规,报业版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大大提升。此外,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赋能报业版权保护,版权治理的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战略规划目标长远,版权治理体系进一步优化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是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由大到强”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而2024年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知识产权具有要素资源和法权双重属性,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第一要素”,并进一步提出要“完善产权制度”。2024年,我国围绕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目标,优化完善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版权保护协同治理体系加速形成。

2024年,中国报业进一步整合并优化了现有版权保护平台,形成更加统一、高效的版权保护体系,提供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继2023年全国著作权登记信息实现统一查询后,2024年国家版权局从多方面优化了报业版权的著作权登记体系机制,逐步实现在线办理著作权登记,还通过优化各级各类版权协会、版权保护中心等单位的服务能力,提升了版权社会组织整体服务水平。

在行政治理层面,全国各地政府、各级各类版权保护协会和相关文化产业组织在版权保护方面的举措和合作显著增多,助力版权保护协同治理体系加速形成。2024年1月,长沙市开始实施《长沙市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首创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政协委员工作室,并设立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同时,新设马栏山、天心创谷知识产权法庭,建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64个,旨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在部门合作方面,2024年12月6日,广州市海珠区五部门合作签署《海珠区版权保护共建协议》,正式成立了海珠区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各类创新举措,持续加强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从区级版权治理出发构建版权全链条工作体系。

(二)立法执法两翼并行,版权治理法治化水平升级

截至2024年8月12日,我国完成备案并上线、能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大模型已达190多个,注册用户数超过6亿。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广泛应用,2024年我国报业版权领域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趋势,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并对已有法律进行了修订与完善,为报业版权保护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立法层面,2024年我国主要针对著作权的客体、主体、权利内容、权利限制、邻接权、权利保护、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等制度进行完善,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法律的修改工作。2024年8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的公告》对于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或者深度合成技术制作的广告,鼓励广告发布者作出“本广告使用AI技术”等提示。这一系列举措使得报业版权治理的立法体系更加健全。

在执法层面,国家版权主管部门强化了版权全链条保护,加大了对文献数据库、短视频和网络文学、NFT数字藏品、生成式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侵权盗版行为的整治力度。2024年,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发起“剑网2024”版权专项整治行动,旨在打击重点领域侵权盗版行为、强化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兴应用技术的监管。此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2024年前三季度,已运行的保护中心和快维中心共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9.8万件;共受理专利申请预审请求约24万件,预审合格后获得专利授权约15.1万件,有力支持了各类企业的专利布局。

(三)科技赋能新质生产力,版权治理生态向智能化发展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NFT(Non-Fungible Toke、非同质化代币)技术的广泛应用,科技赋能新质生产力,推动报业版权产业相应的文化产业经济快速发展,逐渐成为时代发展的重要命题。在新兴技术加持下,版权保护朝着智能化方向不断发展,随着技术手段的创新与升级,版权保护的效率与准确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4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案,明确了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图片的“作品”属性和使用者的“创作者”身份。作为中国首例“AI文生图”侵权案,该案的判决是解决人工智能生成物相关法律问题的开创性实践。

“区块链+版权”这一技术在数字版权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Web3.0,为版权保护和文化创新注入新活力。2024年9月,由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北京市出版版权协会和可信版权链全国运营中心共建的“可信数字版权生态项目”,成为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的焦点。这一生态系统利用“区块链+版权”技术在版权确权、交易透明和跨界应用等方面实现突破,开拓了版权保护的新模式,成为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推手。另外,在媒体应用层面,新华社推出的“媒体融合链区块链版权平台”和地方媒体相继推出的“江西版权云”“安徽媒资版权云”等,对于“区块链+版权”的技术应用也愈加成熟。依托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这些平台提供全天候数字版权确证、检测、取证、交易等一站式版权服务,助力版权保护与版权产业经济进一步发展。

此外,NFT技术作为一种独特的数字资产,存储于区块链之上,用作数字项目的所有权或真实性证明。NFT技术与区块链技术融合,能够提供便捷的验证方式,增强用户体验,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为数字作品版权登记与交易提供支持。通过区块链永久记录版权信息,确保真实、不可篡改,有效遏制侵权与盗版行为,为创作者与版权所有者提供法律保障,帮助创作者和权利人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荆棘载途:AI时代我国报业版权保护面临新挑战

生成式人工智能、NFT、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发展势头迅猛,几乎覆盖了版权领域全部产业链,在助力产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不明、针对不同主体的版权保护法律不完善、版权治理中的侵权行为隐蔽化、公众版权保护意识淡薄等一系列问题。

(一)生成式人工智能广泛渗透,著作权界定与司法判决难以明晰

1.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问题。数据驱动、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强化学习、多模态融合等技术相互配合,使得人工智能能够理解和生成高质量内容,尤其是2024年文生视频Sora全新升级,将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带到了全新高度,推动了人工智能在生成内容方面的广泛应用。2024年在媒体传播领域,出现了大量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的作品,这些作品的版权归属成为版权产业面临的挑战。2024年11月29日,加拿大《多伦多星报》《环球邮报》及加拿大通讯社等5家媒体机构,正式向法院提起针对OpenAI的诉讼,指控其违反版权法及在线服务条款,其开发的ChatGPT未经授权便擅自抓取并使用媒体的内容资源,且并未向原版权所有者寻求许可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偿,却利用这些内容获取了商业利益。伴随着与ChatGPT本质相同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我国内容生产领域的广泛使用,如何界定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是当前完善版权治理和保护亟须解决的问题。

2.人工智能运用的法律规制问题。技术进步带来了版权治理格局的新变化,而法律也需要随之不断进行调整。对于人工智能版权归属和版权保护问题,目前业界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人工智能无法做到“无中生有”,其无法进行真正的内容创作,因此不具备独创性、不享有版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时进行了创新性表达,应该受到版权保护。国内外在立法领域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判定并未形成统一界定,在司法领域中涉及AI侵权的判决仍是基于传统著作权的判断框架。尽管2024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审理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第一案时,将“独创性”智力投入考虑在内,认为人工智能的使用者在使用时投入了“设计人物呈现方式”“选择提示词”“设置参数”等独创性内容,因此认定其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这一判决仍仅仅作为少有的司法实践,我国关于人工智能运用的法律立法仍需完善。大模型训练对于作品的使用是否适用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等限制与例外制度、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构成作品、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权属分配和侵权责任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回答,版权保护格局仍需不断优化。

(二)公众版权保护意识淡薄,新兴技术冲击版权产业秩序

1.数字技术应用普遍化,导致公众版权保护意识淡薄。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应用呈现爆发式增长,广泛渗透到包括报业版权在内的各个领域,显著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发展报告(2024)》显示,截至2024年8月,中国已完成备案并上线、能够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已达190多个,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选择空间和差异化体验。从文本生成、图像生成到数字人、视频剪辑等,生成式AI产品逐渐成为公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将人工智能应用于内容生产过程触手可及,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在习以为常的使用行为中逐渐淡化。鉴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的不可见性,公众难以意识到人工智能抓取未经许可内容的行为是否构成版权侵权。此外,现有法律关于人工智能版权的界定较为模糊,由于缺失强有力的法律条例支撑,公众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频率比以前更高、使用行为也更加大胆,北京和上海两地在2024年出现了多起AI 换脸的侵权案件。

2.智能技术降低了侵权成本,却带来版权诉讼中举证成本高的问题。智能技术的发展提高了作品传播效率,延展了创作边界,但是未经许可抓取、复制或使用作品的行为也屡见不鲜。现有版权治理格局难以深入处理技术带来的问题,打破版权保护措施的手段更是时刻更新,这些现象给版权保护和治理带来了极大的现实困难。用户在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进行内容创作时,甚至不需要具备专业技术知识,这让侵权行为变得更加普遍、隐蔽和复杂,侵权成本也大为降低。而版权所有者在追究侵权责任时,受制于智能算法技术的不可见性、内容创作过程难以溯源等因素,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以维护自己的版权,导致小额侵权行为频发、责任模糊、维权周期长等问题。根据数据统计,包括AI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纠纷在内,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4年上半年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6万件,同比上升21.5%。虽然区块链、NFT等新兴技术为版权保护带来了新机遇,但也增加了权利人维权的难度。如何在促进创新和保护权利之间寻求平衡,成为版权界必须面对的问题。

先立后破:我国报业版权优化路径及展望

随着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坚持守正创新的时代大背景下,更需要统筹兼顾、稳中求进,稳步建立系统化、法治化、智能化的报业版权保护和治理格局。为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行业合作、运用技术加强资源利用等方面出发,积极探索我国报业版权保护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版权治理政策法律,增强版权保护意识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的迅猛发展,新闻作品的创作、传播和使用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传统的版权法律体系已经难以满足新时代的需求。首先,立法先行,需要加快修订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明确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新闻作品版权界定,特别是针对新媒体环境下出现的新问题,如算法生成内容、短视频等,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其次,需要建立健全版权行政执法体系,以强化执法,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各行政部门之间联合打击侵犯版权行为的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面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带来的版权问题,我国版权治理需要从完善相关立法、发挥行业政策作用、建立开发者与权利人组织良性对话机制等方面入手,逐步推动构建一个尊重和保护版权的法治环境。

在培养和强化版权意识方面,可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版权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尤其是媒体行业从业者的版权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报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组织会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处理版权争议,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良好形象,这是提升版权保护效果的重要举措。与此同时,也可设立专项基金或项目,支持版权知识的宣传推广和专业培训。版权保护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文化和社会意识问题。只有当公众普遍认识到版权的重要性,并自觉遵守版权法规,才能真正实现版权保护的长远目标。

(二)加强行业合作与交流,优化版权治理体系

在新媒体时代,报业版权保护不能仅仅依赖单一机构或单一平台的努力,更需要通过构建广泛的协作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报业版权治理要鼓励并支持报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例如媒体机构、版权代理公司、技术企业等,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开放共享的版权交易平台,促进版权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

此外,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带来的侵权问题,也是世界各国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我国报业版权治理要深化国际合作,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版权保护机构的合作交流,引进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推动中国版权保护标准国际化。要继续保持并优化国家版权局与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之间定期对话机制,双方在版权保护、执法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可以开展更深入更广泛的合作。通过这些合作,我国报业版权行业能够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手段,如版权监测系统、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等,进一步提升版权保护能力和水平。

加强行业合作与交流,优化版权治理体系,是提升我国报业版权保护水平的关键。通过构建协作平台、深化国际合作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能够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推动报业版权保护工作不断向前,为报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推进数字技术创新应用,高效利用版权创新资源

通过开发智能监测系统和加快数字化转型,我国报业版权治理能够有效提升版权保护水平,开拓新的盈利渠道,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需求,实现版权资源最大化利用和创新性增值。智能检测系统可以根据历史数据建立智能预警模型,提前预测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防患于未然。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的版权监测系统,对海量网络数据进行深度挖掘,识别出高风险的侵权来源和传播路径,以实现对网络平台上未经授权转载行为的实时监控和快速响应,有效遏制侵权现象发生。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区块链、NFT技术加速数字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报业加速数字化转型步伐,是实现高效利用版权创新资源的关键。开发多样化内容呈现形式,如电子书、有声读物、视频节目等,为用户提供全方位资讯服务,拓展新的盈利渠道,满足不同用户群体需求。同时,利用数字技术手段加强版权管理和运营,挖掘版权资源的潜在价值。在版权管理和运营方面,更需要引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建立智能化版权管理系统,提高版权管理效率,为版权资源二次开发和利用提供可能。

当前,数字经济飞速发展、智能技术浪潮汹涌澎湃,作为保护创新的重要基石,版权保护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立法先行,必须完善版权保护相关法律条例,同时辅以高效深入的行业交流,配合数字技术的创新运用,让技术真正赋能新质生产力,从版权治理和保护的各个阶段,推动版权转化更加高效、文化产业更快速发展。

(作者:刘海明,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洪韵,重庆大学新闻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

刊发于《中国报业》杂志2025年1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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